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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9月27日 星期日

財團法人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簡介

創立簡介
一、成立緣起與目的
行政院為能有效推展蘭嶼地區之各項建設,拉近與台灣居民生活水準,以落實陳水扁總統於九十年九月十日到蘭嶼,與原住民族代表簽訂「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夥伴關係」文件之精神,於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成立「行政院蘭嶼社區總體營造委員會」,目的在於有效運用台電回饋金和政府行政預算。為了上述經費與政策之執行,委員會委員夏曼.藍波安提案設置由雅美人組成之在地組織即本基金會,經委員同意並決議由台灣電力公司捐助創設即開辦經費共七百萬元。在經過各部落村長與鄉民代表等意見領袖之支持,產生完全由雅美族人所組成的基金會15位董事(張海嶼、周鳳鳴、曾加油、謝阿生、鍾馬雄、周貴光、王比亞、施露竹、張萬來、施貞雄、董森永、周朝結、蘇瑞清、謝保方、賴源發)與3位監事(黃碧妹、張蘭花、謝施翠玉)成員,選定張海嶼先生為首任董事長,另聘請前蘭嶼國中創校校長、基督教長老教會牧師張晃家先生為創會執行長,東清部落謝慶廣先生為副執行長。
二、基金會原則
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的成立,是企圖促使蘭嶼建構一個以觀光服務業為主體的經濟結構,強調族人自主參與,來推動島上一切生態保育,社區營造等計畫,務得以全面提昇,並能維護達悟族固有文化的特色與內涵,並維護全島的自然生態。務使蘭嶼島成為純樸安祥的人間天堂,讓全世界的人知道,蘭嶼是一個清靜安祥的世外桃源。
為確保自然生態的復育,固有文化的保存,與族民福祉。在社區營造中,必須嚴格遵守四大原則:零污染、生態復育、保存固有文化、創造百分之百的就業機會。
三、近期工作計畫
為了落實開發蘭嶼的發展構想,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將全部構想,依其急緩、難易、功效程度,以分期分段的方式,訂定其實施秩序,以期行蘭嶼的發展能盡速推動。
本會首期計畫重點為人才之培訓,其目的在於提昇各部落有志投入蘭嶼永續經營發展之族人的能力,簡述如下:
(一)人力資源調查:要創造就業機會,就必須正確把握全島的人力資源,本會建議憑政府的戶籍資料,再加上個人逐戶訪問,以建立充分正確的詳細人力資源,資料庫,不只要包括居住在島上人口,連外出人口亦要詳盡掌握。
(二)導遊人員訓練:訓練其對觀賞景點的介紹,並正確週全的詮釋,並培養其協助遊客依其興趣,時間做正確的選擇。目前從事導遊的鄉民收入即不穩定,且須受旅社或遊覽機構抽成,我們可以將其收編,在淡季時訓練並加強其敬業態度。
(三)建築工作團隊的訓練:訓練其生態工法之觀念與技術,在工程建築時,為工人領袖,平時則為維修建築之負責人。
(四)網頁人才訓練:訓練其網頁資料的維修、設計及回應遊客求助、詢問等能力,並建置本基金會之網站。使達悟族人的生活品質得以全面提昇,並能維護達悟族固有文化的特色與內涵,並維護全島的自然生態。務使蘭嶼島成為純樸安祥的人間天堂,讓全世界的人知道,蘭嶼是一個清靜安祥的世外桃源。
為確保自然生態的復育,固有文化的保存,與族民福祉。在社區營造中,必須嚴格遵守四大原則:零污染、生態復育、保存固有文化、創造百分之百的就業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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